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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 发布日期:2022/3/18 21:18:08 )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为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的全面提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条: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要求,严格考试招生程序,进一步规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报名、宣传、命题、考试、阅卷和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

第四条办学性质:民办

第五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招生代码:6386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招生就业办、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工作组:宣传工作组、考务工作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工作组、财务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单招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条:院招生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程监督与指导,实施“阳光工程”,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

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费、住宿费和计划

第十一条:专业设置

1.2022年学校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附表。

2.住宿费:1350元/生·学年;

3.招生计划:2022年我院单独考试拟招生总计划为1000人。

第五章  招生对象、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二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

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陆: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第六章  疫情防控

第十四条:成立疫情防控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成立单独招生疫情防控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院长、书记担任,招生就业办、教务处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单独招生疫情防控工作。

职责:

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和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院各部门开展消毒防控;负责医务室医务人员值班安排,开展健康初筛、病情观察、隔离处置及送诊登记、报告等工作;负责考试及相关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第十五条: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疫情防控和处置预案

1.所有考生戴口罩,间隔1米以上,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查验“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和“河南健康码均为绿码的。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按指示标识有序进入考场。

2.物资准备:额温枪五支,免洗消毒液12瓶,一次性医用口罩若干。(责任部门:后勤处)

3.场地准备:通风良好教室51间,作为考场(含一个隔离考场),笔试考场课桌同向单列排列,间隔1米以上,提前一天做好通风、清洁、消毒;设置隔离观察室一间,位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责任部门:招就处、教务处、后勤处、学生处)

4.单招当日:

①学院大门处设检疫组5组,每组2人,每组额温枪1支、免洗消毒液2瓶。(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②所有考生戴口罩,按要求排5列,间隔1米以上,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体温合格者方可进入校园,按指示有序进入考场。(责任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③笔试考生、监考教师须全程戴口罩。(责任部门:招就处、教务处、各教学系)

④隔离观察室工作人员2—3人,戴口罩,穿工作服,额温枪1支、免洗消毒液2瓶、血压计一台、听诊器一副,准备好相关急救药品。如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不适,送至观察室观察且联系家长,必要时派专车送医。(责任部门:医务室)

⑤门卫、隔离室、考务办放置一次性医用口罩各20个,以备急需。(责任部门:后勤处)

⑥考务办备免洗消毒液2瓶,监考教师交卷后手消毒。(责任部门:招就处、教务处)

单招期间疫情防控消毒措施

1.考生进入口处:门卫室桌椅、门把手等平面用消毒水进行擦拭,墙面、地面先上后下、先左后右依次喷雾消毒。(责任部门:后勤处)

2.笔试考场:考前进行全面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60然后开窗通风。(责任部门:后勤处)

3.卫生间:配备消毒液、肥皂,提供流动清洁水源,张贴7步洗手法。地面、墙面进行喷雾消毒。(责任部门:后勤处)

4.食堂:餐前食堂工作人员对空间、平面进行全面消毒,方法同上,作用1小时后开窗通风,桌上放置免洗手消。(责任部门:(责任部门:后勤处、郑州红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章  考试实施和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考试分时段进行,考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

学生于4月6日打印准考证,考试4月8日分时段进行。

考试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严密组织专项考试。

1.普通高中考生:文化素质(语、数、英)综合考试,试卷满分15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试卷满分150分。

2.中职考生、社会考生:文化素质(语、数、英)综合考试,试卷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测试,试卷满分150分。

3.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150分、体能测试150分。(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我校自主设置体能测试项目并组织测试。体能测试时间为4月8日13:00—18:30,测试项目为引体向上(男生)/跳绳(女生)(分值50)、400米(分值50)、俯卧撑(男生)/仰卧起坐(女生)(分值50),三项合计分值150分。)

职业素质测试内容:高中生、退役军人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是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设置的测试科目。

4.考试形式

闭卷、笔试。

5.考试时间及分值

考试时间90分钟,试卷满分150分。

6.题型

单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7.考核的目标与要求

高中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中职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考核的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搜集、分析、组织信息并进行概括、推理、判断等的能力。

②观察社会生活,分析、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现象,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③观察自然现象,解释、说明生活中的科学问题,运用科学方法探究自然规律的能力。

④初步具备与现代生活密切相关的技术设计与应用能力。

⑤基本的学习目标和计划制定、实施、反馈与评价能力。

⑥现代基本礼仪常识及团队协作和社会交往能力。

⑦基本的数字信息解读、数字运算和运算结果展示和应用能力。

⑧运用所学知识处理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8.考核内容

包括自我学习、信息处理、数字应用、与人交流、与人合作、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内容,重在检测考生的日常积累,测试学生在专业技术技能领域的发展潜质。

第十七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1.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院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提出免试入学申请。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考生所在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送往我院,由我院进行相关资格审查和公示,并将公示后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进行备案。

核实审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由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我院颁发录取通知书。被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十八条:录取成绩及录取原则

录取成绩

 1.普高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社会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体能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类生源报考情况和考生总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对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专业,择优录取。

3.对于总分相同的考生:普高类考生、社会考生将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中职类考生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退役士兵考生依次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5.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考试需在4月8日提供退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如果身份不实,按照省教育厅文件通知,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考生名单及考生成绩将在我院网站(http://www.zzvcct.edu.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九条:录取资格认定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相同。

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未经请假逾期不报到,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原件、准考证原件。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八章    

第二十一条:贫困生资助

1.国家助、贷资助

①国家助学金: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生、3300元/年/生、2600元/年/生不等;

②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助4000元/年/生,河南户籍学生雨露计划再补助3000元/年/生;

③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高校贷款)最高:12000元/年/生;

④对应征入伍和退伍学生,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年/生。

2.学院资助

①学院每年提供免、减学费名额,用于资助家庭特别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

②学院设立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帮助学生申请勤工助学岗位,月薪500—1500元。

3.申请程序:每年秋季学期由学生申请,院系、学校两级遵照“逐级认定、受理评审、张榜公示、过程监督”的评审程序和办法,按照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相应资助。

第二十二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789995、67822631、67822632

监督电话:0371—68559096

传真:0371—67789995

网址:http://www.zzvcct.edu.cn/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347号

邮编:450042

第九章    

第二十三条:我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对于交取一定费用可包过的一切宣传,请报考考生切勿相信,谨防上当受骗。对于冒充我校进行虚假宣传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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