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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5/6/4 9:39:30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15〕20号)文件精神,现将《河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创新思路,形成合力,统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实施,确保圆满完成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任务。

2015年6月1日

 

河南省2015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招募工作方案

 

一、招募计划

2015年全省共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800名,其中支教210名,支农108名,支医183名,扶贫109名,水利25名,社会保障基层服务165名。服务期限为2015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二、招募原则

此次招募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2015年应届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支教岗位须是师范类专业或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医岗位须是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支农岗位须是农林牧类专业高校毕业生;水利岗位须是水利专业高校毕业生;扶贫、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岗位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可放宽至2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4、热爱基层工作,顾全大局,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体健康;

6、符合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人员待遇

(一)服务期内“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50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600元/月、研究生不低于1700元/月。

(二)加大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 大学生就业力度。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自愿留在服务单位的,在单位编制限额内,经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办)申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报政府有关领导审定,在核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内办理入编及聘用手续,并逐级上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如服务单位无编制空缺的,在本县(市、区)缺编事业单位范围内聘用。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应拿出不低于5%比例定向招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

(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自主创业、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和成人专升本的相关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 “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社会保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办理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绩效考核奖励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生活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要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监督,确保工作落实。

五、招募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省“三支一扶”办于2015年6月 2日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招募公告及招募岗位计划。

(二)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6月 1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2015年6月 1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2015年6月 1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8:00

报名地点:所报服务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见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

2、资格审查与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有条件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可实行网上报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报考人员报名需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下载并填写《河南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同时另交同底版照片两张,并提交相关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没有发放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学生就业部门加盖公章的报名表,并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应届高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证书的,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实行现场报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须报考人员本人持有关证件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报。

报考人员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8:00-下午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不允许重复报名,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重复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被招募资格。

(三)考试实施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分别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招募人员。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具体考务工作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事考试机构承办。 考生可于2015年7月9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网址:www.ha.hrs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2015年7月18日全省统一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募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地点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另行通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类岗位招募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照招募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基层工作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合格、审批通过者予以招募,招募人员名单将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三支一扶”专栏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向被确定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发放《2015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

(六)培训上岗

培训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导,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实施。7月下旬,被确定的“三支一扶” 大学生按照要求持《2015年河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到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服务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三支一扶”办报到,并参加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教育、农业、水利、卫生、扶贫和基层公共服务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心理健康知识;“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以及有关注意事项等。

面试、体检比例和岗位调整按豫“三支一扶”办[2014]4号文件执行。体检、考察、培训工作于2015年7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健全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水利等部门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完善工作机制,人社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沟通协调,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协作,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推动工作健康发展的合力。
(二)精心组织,强化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按时限要求,精心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工作,确保每个工作环节有条不紊地推进。为确保此次招募工作的公开、公正,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组织开展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大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实施成效,挖掘并宣传“三支一扶”大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金轩

联系电话:0371-69690090(传真)

电子邮箱:hnsrstscc@126.com

邮政编码:450018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