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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章程(草案)

( 发布日期:2020/5/31 8:24:04 )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推动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组建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为规范集团的组织和行为,维护集团和各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集团的名称

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 集团的性质

由政府、职业院校、各类企业自愿组成的联合性、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集团的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的改革,进一步探索校际合作、校企合作的创新之路;发挥合作和联合优势,实现教育资源与市场资源的有机结合,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提高整个集团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不断满足社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第四条 集团的原则

合作交流、资源共享、互利互惠、多方共赢。即以职教集团的形式,搭建一种新型的职业教育联合共同体,同时各成员单位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凡进入集团的成员单位,原隶属关系、产权性质、组织结构、员工身份不变,各成员间实行“平等协商、互惠互利、交流合作、共谋发展”的相处原则。在人才、资金、设施、师资、培训、实训等方面采取有偿使用和协调互补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的任务

集职业人才培养、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职业教育信息沟通、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职业人力资源运作、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为一体,拓展办学空间,形成规模优势,增强总体实力,建立现代职业教育新机制,实现职业教育资源的优势互补,提高职业教育机构适应市场能力,向企业输送符合其需要的新型技术技能人才。

第六条 集团的精神

合作、诚信、创新、共赢

第二章  业务范围

郑州商贸旅游职业教育集团的业务范围和工作重点

(一)整合教育资源,提高职业教育效益。通过推进校校、校企联合办学,使集团内学'校、企业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师资、图书等短缺教育资源上实现共享,优势互补,产生倍增效应,在保持适当培养规模的同时,保证培养质量。

(二)构建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人力资源供应体系,通过集团平台,缩短“供”、“求”距离,提高院校人才推介与企业人才招聘效益。

(三)加强集团内院校的教学基础建设,提升办学水平。利用各学校的比较优势,在集团内推行学校之间相互培训教师;校企、校校合作按“资源共享、有偿使用”的原则,共建综合性教学工厂和专业性教学工厂,校企合作共同进行专业课程建设。

(四)推进教学改革,增强人才培养工作的适应性。沟通职业人才供求信息和教育改革信息,指导集团内院校根据人才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使学校的教育贴近社会需要,积极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五)开展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充分利用集团的人才优势,合作开展技术革新、创新型新技术的应用与推广。

(六)构建校企之间、企业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联合体。努力促进两个“经济链”的形成和发展,即校企融合的产教链和关联企业联姻配套的产业链,创新职业教育模式和产业发展模式,提升集团内学校办学、企业拓展市场的竞争力。

(七)开展集团成员内部的交流活动,定期举行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趋势论坛和有关专业建设交流会。

(八)开展与其他兄弟职教集团的横向交流括动;以集团名义,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与国(境)外职教机构进行合作。

(九)开展与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相关的其他业务,拓展业务领域。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凡自愿遵守集团章程,恪守集团宗旨的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行业协会、在行业内有影响的企业和研究所,经申请并承诺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义务,经懂事会讨论通过可成为集团成员。同时欢迎市外及周边地区有较高知名度的职业院校以及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加盟。

集团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理事会颁发的集团成员证书,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发展规划、合作方针、目标实施等集团的重大问题有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讨论的权利,对集团的工作有批评权和监督权。

(三)有权使用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的统一标志,并可在向集团申请批准后以集团的名义开展有关活动。

(四)享有集团内各种职业教育资源和经济资源的优先使用权。

(五)享有优先使用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权。

(六)根据本单位的发展对职业人才实际需要,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议案,并可获得在教育、实习、招生、就业、师资、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帮助权。

(七)以投资方式参与组建集团的经济实体,拥有在规定范围内的投资决策和利益分配方面的权利。

(八)有参与集团组织各项活动的权利。

(九)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集团成员单位职工及其子女享有就读集团内学校的优先权。

(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条 集团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本章程,遵守有关规章制度,遵守集团成员之间签订的各项协议合同。

(二)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完成集团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树立集团良好形象,保守集团秘密,维护集团的合法权益。

第十 除各发起创始成员外,凡新申请加入的集团成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和单位有关资料,经理事会审核通过,在与集团签订相应的协议合同后,由理事会颁发集团成员证书。

第十 集团成员要求退出集团,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集团理事会,经集团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应手续,解除协议合同,并交回集团成员证书。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 集团设立理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 理事长由民主投票选举产生亦可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轮流担任。理事会下设办公室。

第十 理事会及其下辖办公室负责处理集团日常运行方面的工作,同时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

十六 集团成员单位原则上每单位可推荐一名代表担任集团理事,推荐的代表一般由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集团理事代表其所在单位参加集团的工作及有关活动。

十七 理事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理事会日常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理事出席,决议重大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通过。

十八 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由理事长提议,讨论通过可临时召开理事会,在召开理事会期间,理事长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常务副理事长主持。理事会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领导机构成员。

(三)审议工作报告。

(四)审议通过理事会或理事提出的议案。

(五)审议和决定集团的重大事项。

十九 理事长全面负责并主持集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主持召开理事会。

(二)组织实施集团年度工作计划,向理事会作年度工作报告。

(三)主持集团日常工作。

理事的职责是协助理事长工作,完成理事长交办的任务,分管某一方面的工作。

二十 集团可聘请顾问若干名。

第二十 办公室是集团理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集团成员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筹备组织理事大会,负责起草会议文件。

(三)其下设的财务组负责集团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教学指导组负责各专业的建设与教改工作;招生就业组负责招生计划的平衡及就业市场开拓,就业资源共享等工作;校企合作组负责校企合作及产学研结合。

(四)负责统筹协调集团内校校、校企合作。

)负责集团的宣传和档案等工作。

)负责完成理事长、理事交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

第二十 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成员单位提出,理事会会议讨论并表决通过。

第二十 修改后的章程,须在理事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二十四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生效,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五 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办公室

二十六 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集团决定。

河南省商贸职业教育集团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