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辅导员: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 号)和《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工作,现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程东阳
副组长:康 勇 巴玉强
成 员:刘冰倩 焦秋芬 程改军 郭小汇 耿军杰
郭 鹏 武庆恩 原茂斌 施丽芬 周佳尧
詹程博 高金强 周哲语 朱晶晶 李冲翀
熊 甜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凡按时报到注册取得学校正式学籍后,学业、操行良好,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生,均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对所转专业有兴趣和专长(应当提供相关佐证材料,获得与拟转入专业相关的竞赛奖项者优先考虑),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医院诊断,并经学校审核判定,证明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休学创业复学后要转入和其创业性质相关专业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1.跨录取批次者(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等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和学生单独招生考试等录取批次之间转专业);
2.体育和艺术统考生转入普通专业者;
3.对口升学学生转入非同一招生专业大类者;
4.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含放弃转专业资格者);
5.五年一贯制高职者;
6.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退学者;
7.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且在处分期内者;
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年11月3日,各二级学院根据通知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附件1),方案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全校公布。
(二)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2025年11月4日—11月6日,学生向辅导员提交转专业申请及《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2),以下简称《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三)转出学院审核
1.转出二级学院于11月7日前完成本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核(主要审核学生录取批次及是否跨批次转专业),并提交《xx学院拟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至学生处学籍科。
2.学籍科于11月7日前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xx学院拟转专业(转出)学生名单汇总表》进行复核,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总名单。
3.转出二级学院汇总学生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由各学院负责人签字后,于11月7日前交至学籍科,学籍科分类汇总后交由转入二级学院。
(四)转入学院考核
1.11月10日—11月11日,拟转入学院应当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学生由二级学院负责人在该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签署同意转入意见。
2.11月14日前,转入学院对拟接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统一将签署意见后的《转专业申请审批表》《xx学院拟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4)校内公示图片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至学生处学籍科。
(五)学校审定与公示
2025年11月14日前,学生处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经审议通过,通知教务处、二级学院后报教育厅备案,进行学籍异动调整。
时间 | 流程 | 责任主体 |
11月3日 | 二级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 二级学院 |
11月4日— 11月6日 | 学生向辅导员提交转专业申请及《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辅导员汇总转专业学生名单至二级学院。 | 辅导员 |
11月7日 | 转出二级学院审查学生提交的转专业申请材料,学院负责人在汇总表签字后和学生申请材料统一报送至学籍科。 | 转出 二级学院 |
11月7日 | 学籍科对拟转专业学生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汇总分类后转交至拟转入二级学院。 | 学籍科 |
11月10日— 11月11日 | 转入二级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 转入 二级学院 |
11月12日— 11月14日 | 转入二级学院对拟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单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并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xx学院拟转专业(转入)学生名单汇总表》签字后,同公示材料(照片或网站截图等)交至学籍科。 | 转入 二级学院 |
11月21日前 | 学生处汇总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学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 | 学生处 |
11月24日—11月28日 | 由转入学院下发转专业通知单,转入学生试读一周,一周后二级学院将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报送学籍科。 | 转入 二级学院 |
12月1日 | 学籍科在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为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变更。 | 学籍科 |
四、其他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本学院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及转专业工作政策解读,引导转专业学生对所申请转入专业进行充分了解,避免出现盲目跟风现象。
(二)按照“转出无限制、转入达标准”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应根据专业的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训资源等确定拟接收转专业学生人数。
(三)学生申请转专业在未获得学校批准前,仍应参加原专业学习。未经学校批准,转入学院不得擅自同意学生转入就读,否则,一经发现,学校不承认其学籍异动情况,不予在学信网注册。
(四)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各部门要加强审核环节的组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畅通学生咨询、投诉渠道(监督电话:0371-69806016)。
附件:1.各二级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模板
2.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