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贸旅游学院机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数据中心机房和网络运行机房的管理,保证数据中心安全及校园网核心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房为专门用于存放学校网络核心设备、应用服务器及其它相关设备的场所,部署学校各类应用和业务系统,存放学校信息化建设核心数据,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运维及管理。
第二章 机房设备管理
第三条 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来负责机房的全面管理。
第四条 机房属机要重地,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严禁入内;特殊情况需经机房主管领导批准,并认真填写《机房进出人员登记本》后由机房管理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并听从机房管理人员指导。
第五条 机房内设备应按功能划分区域,分类上架,合理摆放,重要设备需配有备用电源(UPS)。管理人员对机架(柜)、设备、接线、接头等应做明显的标识。未经允许,任何单位不能在机房内放置任何设备。
第六条 机房管理人员刷卡或指纹出入机房。机房管理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好本人的机房门禁卡,禁止转借他人,如有遗失立即向办公室及主管领导报备。
第七条 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机房中的仪器设备,不得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调整或更改。设备检修和调试须报请机房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在机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
第八条 设备的维护须由专人负责,其他人未经允许禁止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
第九条 机房设备的使用均应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启动设备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状态,确认正常方可开机;关闭系统时,按规定程序操作。严禁在通电情况下拆卸、移动、擦拭设备,消除因使用不当带来的设备损坏和事故隐患。
第十条 值班人员24小时监控机房运行,掌握机房设备的运行状况,设备的进出、调换、更新等要做好详细的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机房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作好详细记录。
第十一条 若遇到突然停电时,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机房主管领导和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并启动机房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应立即检查机房备用发电机组和UPS电源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并密切关注服务器状态,必要时关闭非关键业务。
第三章 机房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第十三条 机房应有完备的防火措施,按规定配备的自动灭火系统和手持灭火器,管理人员应联系学校相关单位对机房内设置的自动灭火系统进行定期检查,管理人员对机房内的手持灭火器和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严禁烟火,严禁随处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
第十四条 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知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工作人员要正确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处置扑救初期火情,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机房内系统运行异常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主管领导。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立即采取措施,马上报警同时通知单位主要负责人。
第十六条 安全消防关系机房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要严加追查,严肃处理;对于严格管理避免重大事故的,要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第十七条 机房用电配置应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要求及用电规定,做到安全用电;管理人员在进入、离开机房时都应检查电源、空调状况是否正常。
第十八条 机房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九条 持有电气资格证的人员方可安装相应的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测试电气设备的电源是否正常,应使用相应的测量工具。
第二十条 在维护、测试、装载、故障处理、日常操作以及工程施工等工作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造成安全事故。
第二十一条 机房应有防破坏、防盗的基本设备和安全措施,管理人员离开中心机房时,应锁好门窗。
第二十二条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机房进行巡检,认真完整地填写巡检记录。如发生安全事件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将详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第四章机房保密管理
第二十三条 为确保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对各类数据资料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机房内的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严格遵守通信纪律,增强保密观念,不得随意监测用户通信数据。增强法制观念,保守通信秘密。
第二十四条 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包括:服务器和存储等设备参数,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图、虚拟网划分、IP地址分配等为网络机密资料,由管理人员保存。不得向管理人员以外的人员透露文档内容。网络系统集成参数变更时,必须及时修改、变更文档。保持网络系统集成的文档与集成参数相同。
第二十五条 外部人员进入机房必须遵守机房管理规定和机房安全规定。非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触摸设备及终端,不得翻阅图纸资料。
第二十六条 服务器、存储、防火墙器等各类硬件设备的用户名和密码,学校网站后台、应用与管理系统等各类软件程序的序列号、用户名和密码为绝密资料,由管理人员和后台维护人员掌握,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不得将密码告知非机房工作人员,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如有机房管理人员调任或离任后,必须更改操作密码。
第二十七条 机房维护终端不可安装各种与设备维护无关的应用程序,不可使用外来磁盘进行数据拷贝。维护终端应该有明确的防病毒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第二十八条 机房主管领导应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管理人员考核依据。
第四章 机房操作管理
第二十九条 未经允许,非管理人员不得接触和操作机房内任何设备、设施。禁止将私人电脑及配件以及移动存储设备带入机房,禁止非专职维修人员携带工具进入机房。
第三十条 机房调整时如影响到校园网络用户,要事先在校园网主页发布通知。
第三十一条 未经机房主管领导批准,非管理人员不得在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第三十二条 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机房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第三十三条 严格按照各项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经报机房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第三十四条 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机房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节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第三十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各种值班登记簿,以备后查。
第三十六条 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第三十七条 管理人员平时要做好系统和数据的备份,确保在数据被破坏时用最短的时间和最小的代价将数据全部或部分恢复。
第三十八条 服务器、网络通信等信息化装备附带的说明书、保修单、各种文字资料为网络系统的重要资料,必须妥善保存。
第五章 机房环境管理
第三十九条 机房应定期打扫,做到室内无杂物,地面无灰尘、无积水、无纸屑等,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要有防尘、防潮、防静电、防雷击、保温及通风等措施。
第四十条 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穿戴鞋套,保持机房的清洁。
第四十一条 机房内的温度、湿度应符合维护技术指标要求,保持正常通风。
第四十二条 机房网络线和光纤尾线在调整时要按标准进行布线,并打上标签。
第四十三条 机房照明设施工作正常,机房照明与设备用电分开。机房照明应有应急备用电源,并定期检修。
第四十四条 机房内严禁吸烟、打闹、进食,保持机房安静。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制定、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信息中心办公室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