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豫教财〔2019〕84号)、《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郑商旅院〔2025〕2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初审认定、学校复审,现将我校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2日-9月28日
电话:0371-69806017
邮箱:smlysoldier@126.com
2025年9月22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